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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发布独立调查结果

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及3月10日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卖空机构Grizzly Research LLC(“Grizzly Research”)于2023年3月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
本公司今日就先前公布的独立调查提供最新进展情况。诚如先前所披露,于2023年3月2日卖空机构Grizzly Research刊发报告(“首份卖空报告”)后不久,本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对首份卖空报告中作出的指控开展独立调查工作(“独立调查”)。独立调查乃由审计委员会在独立专业顾问的协助下进行,包括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及一家非本公司审计师的知名法务会计专家团队。独立调查亦涵盖Grizzly Research于2023年3月17日刊发的补充卖空报告(“补充卖空报告”)所作出的指控。独立调查现已基本完成。根据独立调查的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首份卖空报告及补充卖空报告所作指控均无事实依据。
安全港声明
本新闻稿载有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的“安全港”条文可能构成“前瞻性”声明的陈述。该等陈述乃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中的“安全港”条文作出。中通亦可能在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本公司定期报告、向股东提交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于香港联交所(“香港联交所”)主板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通函或其他刊物、新闻稿和其他书面材料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或僱员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作出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可从所用词汇如“将”、“预期”、“预计”、“未来”、“拟”、“计划”、“相信”、“有信心”、“估计”、“可能”或类似陈述加以识别。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若干重要因素可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声明中包含的结果有重大差异。潜在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包括关于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事宜、其对阿里巴巴生态系统的重大依赖、与其网络合作伙伴及其僱员及人员相关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的激烈竞争、本公司分拣中心或其网络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点或其技术系统遭受任何服务中断)可能会造成本公司实际业绩与当前预期相左。有关此等及其他风险的进一步资料载于中通20-F表格年度报告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本新闻稿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截至本新闻稿日期的最新资料,除适用法律要求外,中通不承担更新该等信息的义务。